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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不包括哪些药品?
按照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,以下药品不纳入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》:
(一)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;
(二)含国家珍贵、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;
(三)保健药品;
(四)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:
(五)主要起增强性功能、治疗脱发减肥、美容、戒烟、戒酒等作用的药品;
(六)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,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
(七)酒制剂、茶制剂,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),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(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)等
(八)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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